男方起诉离婚,但是女方什么也不会,男方要给女方精神损失费吗

2024年11月17日 12:43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婚姻法中没有关于男方起诉离婚应当支付女方精神损失的规定,离婚时,如女方生活困难,男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网友(2):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网友(3):

这个不是绝对的。

1. 精神损失费只有几种情形:(1)你重婚。(2)你与他人同居。(3)你实施家庭暴力。(4)你虐待、遗弃家里人。 你对照一下,如果你有以上情况,你就要付。

2. 你所说的,属于适当帮助。如果离婚会导致那一方生活困难,则另一方应该给予适当帮助。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网友(4):

你的问题不清,但是我可以告诉你,离婚案件的精神损失费法院一般都不会支持,除非男方对女方使用暴力,对女方造成人身伤害。希望可以帮到你

网友(5):

一般不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