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遗产继承的问题

2025年03月01日 08:38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按照法律规定,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
首先,你的父母不是同时去世的话,就应该先由你们兄妹四人和你父母中未去世的一方五人继承去世一方的个人财产(分割你父母的共同财产后),然后再由你们兄妹四人继承你父母中后去世一方的个人财产。这8间房中属于你大哥的财产应该扣除之后你们四人才可以继承。
其次,还有时效问题,自继承开始之日起的第十八年至第二十年期间内,继承人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的,其提起诉讼的权利,应当在继承开始之日起的二十年之内行使,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行提起诉讼。
最后,尽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多分,未尽赡养义务的可以少分或不分。

网友(2):

《继承法》规定如果被继承人立有继承遗嘱的话,按照遗嘱继承,如果是没有立遗嘱,那么就是按照法定继承了,你们兄妹四人都是法定继承人,平等享有继承权。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你们兄妹四人每人就可以继承到两间房屋,但是考虑到你父母和你大哥一起生活,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因此,在遗产继承中可以多分。继承的原则是以和为贵,所有继承人可以协商,希望你们兄妹不要因为遗产问题伤了和气。

网友(3):

如果房产证名字还是父母的,并且这20年人并没有主张过继承,你们还可以要求继承。继承时要先分割出原属于大哥的财产,以及要偿还他翻盖房屋的费用后,剩余的房屋你们兄妹4人协商分割
如果在你们知情的情况下已经过户到大哥名下,你们就没有继承的权利

网友(4):

有权继承的,但是法律规定不尽赡养义务的,可以不分或者少分。

网友(5):

你们姐妹有继承权,但是应该在父母去世后2年内提出继承遗产,现在诉讼时效已过,你们无权在要求继承遗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