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房地产公司上班的,现在辞职了,公司不给我佣金,没有鉴合同,,

2025年01月05日 11:37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1、劳动合同未签订,超过15天的就必须签订合同,否则根据合同法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发放;你可以找相关的工作证明,比如你每天接待客户的资料、上班打卡的证明、工作证、名片、与同事的照片、工资条(如果是直接打到银行卡上的去银行打证明)等等,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2、找你的销售主管或者销售经理,好好理论;如果不行再找财务部经理、副总;还不行,找老板或者老板娘。
3、其他办法,比如通过关系找到老板,比如你有政府部门的朋友可以试试,因为这是为了维护你的正当权益。。。。
祝你好运。。。

网友(2):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本身就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此项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发还,根据工作时间,最多不超过12个月。
寻找在单位上班证明,如工牌、工资条、同事证明、名片等,然后佣金的原始约定、文件、制度等;带上这些东西到劳动执法部门投诉,劳动监察会受理,或劳动仲裁,查实后会依法处理。

网友(3):

如果用人单位不给你佣金,你可以持能证明你在该单位工作的证据,然后向劳动部门投诉。

网友(4):

可要求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双倍工资等
根据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规定整理:
2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具体计算方式为:1、对于双固定用工模式的,满一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可按照每月固定薪酬计算;不足一个月的,可按月固定工资数额÷月固定工作天数×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天数中的实际工作天数计算;2、对于一般用工模式的,满一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按劳动者标准工时下的正常工资(即标准工资)作为计算基数;不足一个月的,可按上述月标准工资÷21.75天×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天数中的实际工作天数计算。
22、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违法犯罪,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其出资人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和赔偿金,其中“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作狭义解释,不包括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等其它项目。
23、对于劳动者提出辞职的,应以劳动者当时实际辞职理由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劳动者以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为由提出辞职,至仲裁或诉讼阶段又主张是用人单位存在前述法定情形迫使其辞职,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不予支持。
25、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无证据证实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情形的,可认定为《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情形”。
26、劳动合同期满后未续签的双倍工资问题,应分四种情形处理:(1)、劳动合同期满后双方一直未续签合同、且原合同未约定到期自动续延的,除用人单位能够证明未续签合同的责任在于劳动者外,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双倍工资。(2)、劳动合同约定期满自动续延的,可视为合同已经续签,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双倍工资。(3)、到期后未及时续签,经过一段时间后才续签了劳动合同,对于该“空档期”,可分具体情况:如果“空档期”不超过一个月,可视为合理协商期,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双倍工资;如果“空档期”过长、超过一个月的,除用人单位能够证明未续签合同的责任在于劳动者外,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双倍工资。(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倒签”劳动合同的,可视为劳动者确认劳动合同期限已经涵盖未签合同期间,属于劳动者的追认,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倒签”期间的双倍工资。
27、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需再支付双倍工资。
希望上述规定可帮助到你。
纵横法律网-广东威戈律师事务所-李俊波律师

网友(5):

可以申请仲裁追索双倍工资、拖欠的佣金以及赔偿
纵横法律网-广东海际明律师事务所-朱瑞军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