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 税务登记表时 有需要加盖法人章吗 (个体经营)

2024年11月17日 12:47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需要签字可以不要法人签章,也可以直接加盖纳税人公章。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3、银行账户证明;

4、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证件;

6、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需要提供资料。 

扩展资料:

税务登记用途

除按照规定不需要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外,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

(一)开立银行基本账户;

(二)申请减税、免税、退税;

(三)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

(四)领购发票;

(五)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六)办理停业、歇业;

(七)其他有关税务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百度百科-税务登记

网友(2):

需要,税务登记表纳税填写栏目最后一栏就是“经办人签章”、“法人签章”、“纳税人公章”,这里个体经营的法人需要加盖法人章。

因为公章和法人私章在刻印公章时是需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工商执照在公安部门备案的。如果去银行开户,也需要对留下公章印鉴备案。所以企业法人办理税务登记,必须签字并盖章。

法人代表章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人名签章。根据我国民法通则,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这里规定得相当明确,法人是一种组织,不是某一个人,不是某个单位的领导。

扩展资料

税务登记表中有关栏目的填写说明:

1.“纳税人名称”栏: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或有关核准执业证书上的”名称”;

2.“身份证件名称”栏:一般填写“居民身份证”,如无身份证,则填写“军官证”、“士兵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

3.“注册地址”栏:指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有关核准开业证照上的地址;

4.“生产经营地址”栏:填办理税务登记的机构生产经营地地址;

5.“国籍或地址”栏:外国投资者填国籍,中国投资者填地址;

6.“登记注册类型”栏;即经济类型,按营业执照的内容填写;不需要领取营业执照的,选择“非企业单位”或者“港、澳、台商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及其他”、“外国企业”;如为分支机构,按总机构的经济类型填写。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税务局—税务登记表(适用于个体经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人

网友(3):

个体经营可以只签字不盖章。

税务登记是税务机关依据税法规定,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法定制度,也是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定手续。

税务登记表里,纳税填写栏目最后一栏就是“经办人签章”“法人签章”“纳税人公章”,这里可选“签字或盖章”和“签字并盖章”。

对个体和临时工商户办理税务登记,必须签字。私章由于刻印混乱,没有公证机关备案等原因,不具备法律效力,一般不要求必须盖章。

扩展资料

受理审核

(1)审核纳税人是否属于本辖区管理,对于不属于本辖区管理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纳税人到管辖地税务机关办理登记;

(2)审核纳税人附报资料是否齐全,《税务登记表》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印章是否齐全;

(3)审核纳税人《税务登记表》填写内容与附报资料是否一致,原件与复印件是否相符,复印件是否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纳税人签章,核对后原件返还纳税人;

(4)纸质资料不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5)按照纳税人识别号的编制规则正确录入纳税人识别号码;

(6)系统自动检测纳税人的重复办证、逾期办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是否已存在非正常户记录等;

(7)如属重复办证,则转入重新办理税务登记工作流程;如纳税人逾期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录入登记基本信息后进行违法违章处理;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系统中存在非正常走逃记录的,则不予受理税务登记申请并告知纳税人到被认定为非正常户的原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接收处理;

(8)对于提交的证件、资料中有疑点的,须打印《税务文书受理通知单》(CTAISV1.1)或《文书受理回执单》(CTAISV2.0)交纳税人,制作相应文书通知属地税源管理部门进行实地调查,经属地税源管理部门调查核实后于15个工作日内向综合服务窗口反馈,根据核查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对经审核无误的,将其报送的《税务登记表》上签章并注明受理日期、核准日期,最终经系统中录入核准的税务登记信息。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税务登记

网友(4):

一、个体经营不需要盖章。可以直接加盖纳税人公章。

二、企业、包括企业在外地设立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的活动。

三、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设立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纳税人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四、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3、银行账户证明。

4、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证件。

6、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需要提供资料。

扩展资料:

1、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对同一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应当采用同一代码,信息共享,一般情况下从事工商行业者税务登记由国税办理,从事其它行业的税务登记由地税办理。

2、税务机关对税务登记证件实行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纳税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持有关证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验证或者换证手续。

3、 纳税人应当将税务登记证件正本在其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办公场所公开悬挂,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4、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在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5、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

6、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7、纳税人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证件不得转借、涂改、损毁、买卖或者伪造。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税务登记



网友(5):

税务登记表的内容里,纳税填写栏目最后一栏就是“经办人签章”“法人签章”“纳税人公章”,这里的填写,按我在实际工作中里理解就是两种选择,即:“签字或盖章”和“签字并盖章”。

如果是企业法人企业,则必须签字并盖章的,因为公章和法人私章在刻印公章时是需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工商执照在公安部门备案的。如果去银行开户,也需要对留下公章印鉴备案。所以企业法人办理税务登记,必须签字并盖章。

去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时所需填的表格税务局会发。只要带着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公司经营地租赁合同及验资报告、开户许可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带着房产证复印件,还有公章、财务章去办理就可以。

扩展资料:

税务登记是整个税收征收管理的起点。

税务登记范围: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①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

②非从事生产经营但依照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前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

③扣缴义务人: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国家机关除外),应当办理扣缴税款登记。享受减免税待遇的纳税人需要办理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证件及使用:

(1)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提供税务登记证件:①开立银行账户;②领购发票。

(2)纳税人办理其他税务事项时,应当出示税务登记证件:

①申请减税、免税、退税;

②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 

③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④办理停业、歇业; 

⑤其他有关税务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税务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