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45天。
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八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作出书面说明。
(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四)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扩展资料
社保异地转移申请材料
1、提供填写完整的《深圳市企业户籍员工转移社会保险金申请表》或原工作单位出具的转保证明(《申请表》或单位证明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专用章)。
2、出示深圳市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如是第二代公民身份证,还须双面复印)。
3、提交《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或《深圳市劳动保障卡》或《社会保障卡》。
4、员工个人缴费清单1份(打印从员工参保第一个月到最后一个月的缴费纪录,可在所在区社保管理处打印或在个人服务中心商务中心打印)。
5、转入地社保机构接收函(接收函上须注明转入地社保机构的帐号户名、开户银行全称及开户帐号)。
6、受委托代办转保事宜者还须提供由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委托书上须有委托人的签名及指模),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社保转移,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步骤:原参保地开具转移凭证、新参保地发送同意接收函、邮寄1、原参保地接受到同意接收函后发送参保明细及转移资金、邮寄2、新参保地收到参保明细及资金后办理接续入账。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第一步骤相对容易,需要参保人向原参保地(转出地)申请转移凭证,一般当天即可办理完毕;第二个步骤中“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作出书面说明”;第三步骤中,邮寄通常采用邮局挂号信的方式,一般耗时7-15天(集中送邮局处理);第四步骤,“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第五步骤中,邮寄通常采用邮局挂号信的方式,一般耗时7-15天(集中送邮局处理);第六步骤中,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就此,按照上述的时间进度,耗时最长约“15+15+15+15+15=75工作日,因此一般耗时会在3个月左右。部分地区接收地,会建议由当事人自行发快递到原参保地(转出地),这样可以缩减途中传送时间。
社保异地转移一般一个半月左右才能完成。
异地转移社保的流程:新参保地审核连续申请并向元参保地发出同意接收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收转移手续和资金,三个流程走完之后即可办妥转移接续手续,政策规定每个流程最多15个工作日,也就是说对于参保者来说,最多45个工作日就可以将全部手续办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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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个工作日,但是这个是扣掉信件路上来回的时间的。另外,医保余额可能已经到长沙了,但是长沙没有给你的卡上账。每个地方的上账时间都是不一样的,有的一年只上一次帐,所以资金要到下一个上账日才会到。
4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前提是你个人账户没有重复缴费记录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