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航在国际、地区航线上执行计件制托运行李规则。
(一)中日航线及自至美洲的航线
头等舱、公务舱免费托运行李规定
持成人或儿童客票的旅客免费行李额为头等舱、公务舱两件行李,每件行李的重量限额为32千克,每件行李的三边之和不得超过158厘米;
经济舱免费托运行李规定
持成人或儿童客票的旅客免费行李额为经济舱两件行李,每件行李的重量限额为23 千克,每件行李的三边之和不得超过158厘米;
持婴儿客票的旅客免费行李额为一件行李,但三边之和不得超过115厘米,另可免费托运一辆折叠式婴儿车或摇篮。如客舱空间允许,在征得乘务长同意后可带入客舱。
注:全航程为国航实际承运的日本与各大洲之间且经中国大陆境内转机的航线,同样适用上述规则。
(二)除中日航线及自至美洲航线外的其它航线
头等舱、公务舱免费托运行李规定
持成人或儿童客票的旅客免费行李额为头等舱、公务舱两件行李,每件行李的重量限额为32千克,每件行李的三边之和不得超过158厘米;
超级经济舱免费托运行李规定(仅适用于2012年1月1日(含)以后旅行的北京—新加坡、北京—德里航线)
持成人或儿童客票的旅客免费行李额为超级经济舱一件行李,每件行李的重量限额为32千克,每件行李的三边之和不得超过158厘米;
经济舱免费托运行李规定
持成人或儿童客票的旅客免费行李额为经济舱一件行李,每件行李的重量限额为23千克,每件行李的三边之和不得超过158厘米;
持婴儿客票的旅客免费行李额为一件行李,但三边之和不得超过115厘米,另可免费托运一辆折叠式婴儿车或摇篮。如客舱空间允许,在征得乘务长同意后可带入客舱。
超过上述规定的件数、重量或尺寸的行李应交付逾重行李费。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计件制逾重行李收费标准一览表
经济舱
每件重量限制
每件体积限制
区域一
区域二
人民币
美元
人民币
美元
超出的第一件行李
不超过23公斤
小于158厘米
1300
200
450
70
免费行李超大
大于158厘米
1000
150
免费行李超重
24-32公斤
小于158厘米
免费行李超大且超重
大于158厘米
2600
400
2000
300
免费行李过重
33-45公斤
小于158厘米
免费行李过重且超大
大于158厘米
3900
600
3000
450
超出的第二件及以上行李
不超过23公斤
小于158厘米
2000
300
1300
200
超件行李超大
大于158厘米
3300
500
3000
450
超件行李超重
24-32公斤
小于158厘米
超件行李超大且超重
大于158厘米
3900
600
3500
550
超件行李过重
33-45公斤
小于158厘米
超件行李过重且超大
大于158厘米
5200
800
4800
750
头等公务舱
每件重量限制
每件体积限制
人民币
美元
人民币
美元
免费行李超大
不超过32公斤
大于158厘米
1300
200
1000
150
免费行李过重
33-45公斤
小于158厘米
2600
400
2000
300
免费行李过重且超大
大于158厘米
3900
600
3000
450
超出的第一件及以上行李
不超过32公斤
小于158厘米
1300
200
1300
200
超件行李超大
大于158厘米
3300
500
3000
450
超件行李过重
33-45公斤
小于158厘米
3900
600
3500
550
超件行李过重且超大
大于158厘米
5200
800
4800
750
注:根据加拿大当地法律规定,自/至加拿大航线运输的托运行李最大重量,每件不得超过32千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