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家具厂上班快五个月了,没签劳动合同,工资不符合厂里说的那么多,我可以马上拿工资走人吗

2024年11月29日 20:51
有6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我来回答你的问题:
按照《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你的情况符合第二款规定,可以辞职走人,如果单位不支付工资,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顺便要求4个月的工资。
欢迎追问

网友(2):

这个的看你个人心情了

网友(3):

没签合同,就不具备法律保护, 相当于人家说炒你鱿鱼就炒了。你应该可以拿工资走人。最好听听大家的意见。

网友(4):

拿齐工资走人,这种厂太不可信了。下次记得签个“薪资单”,这样就算厂里拖着不签合同或者合同只签最低工资标准(很多厂都这样,少缴保险),也有据可依。我们厂就是这样的。工资都是按照“薪资单”发,薪资单是员工和老总都要签字的。

网友(5):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想当地劳动仲裁部门反映,并要求追缴自己所应得的工资。

网友(6):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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