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顺序以及分配份额

2024年11月15日 08:09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我国《继承法》规定法定继承方式中遗产的分配原则是:(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2)特殊情况下可以不均等分配遗产。在通常情况下,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另外,如果继承人之间自行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遗产的。

网友(2):

《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网友(3):

遗产是这样分配的
首先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你所说的情况包括死亡赔偿金分配和遗产分割两个部分。第一,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被继承人的遗产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你婆婆的继承人就是你老公两兄弟及他们的外公外婆4人,遗产应当是4人平均,如果外公外婆生活困难,还可以多分;第二,死亡赔偿金目前是考虑受死者扶养人及家庭成员的具体情况进行分配。根据你所说的情况,实务上的处理一般是分成2个份,父母(外公外婆)一份、你们兄弟二人一份;有的也可能是考虑父母的年龄而让他们多分。因此,你外公外婆要求三分之一不过分。第三,你老公的爷爷奶奶对儿媳的财产无法定继承权。你们可以在分财产时先将丧葬费除开,然后对剩余部分再进行分配。

网友(4):

首先看有没有遗嘱,如果有,肯定是依照遗嘱继承来办,如果没有,就依照法律继承来处理,对于该事件中,我不明白外公外婆和你的婆婆有什inwa么关系?对于婆婆的财产,可以这样来处理:因为公公不在了,爷爷奶奶肯定有份,然后就是丈夫和丈夫的弟弟有份,具体可以按照他们的生活能力给予分配,也可以三份来分。。。。

网友(5):

如果你婆婆没有遗嘱的话,按照法定继承,第一继承人包括你婆婆的父母以及他的2个儿子。所以对于你婆婆的遗产,4个人如果协商不成,就应该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