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后,公司之间打官司和委托代理人有关系吗??

2024年12月01日 07:20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作为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后,公司之间打官司和委托代理人有无关系,要看当时与被代理人签订的授权委托书上如何说明的。
  如果在授权事务之内并且授权期限未满,那么委托代理人与公司之间打官司是有直接关系的。如果公司之间打官司在授权委托书上并未注明需委托代理人负责,那么委托代理人与公司之间打官司就没有关系。

  参考以下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六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
  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第六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
  (一)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三)代理人死亡;
  (四)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五)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网友(2):

有关系,
参考民法总则,
委托代理人与企业法人代表之间的利益关系。
我不清楚具体,只能说个大概。

网友(3):

没有责任,如果是你存在差错,公司可以找你追究你的失职,但对外,对方是不可以找你的

网友(4):

一般情况下,工程款与你无关的,又不是你决定不发钱

网友(5):

你好! 1、首先要明确,如果你是公司的员工而依据公司授权与乙方签订合同的话的话,你的行为不构成民法上的代理,也即你不是公司的委托代理人。

2、你依职权签订合同你本人若无故意损害或因重大过失损害当事人即公司与乙方的利益的话,你不会负民事法律上的责任。若乙方起诉,相应法律责任由公司承担。

3、若你本人故意损害或因重大过失损害当事人即公司与乙方的利益的话,公司承担法律责任之后可以向你追偿。即要你也承担一定程度上的责任。

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