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替他人贷款风险
日常信贷过程中,经常会出现替他人贷款的情况,借款实际使用人在贷款到期时还不上贷款,就会产生争议,由谁承担责任?法院一般采取以下裁判标准:对于金融机构(出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借款人所借款项是由第三人使用,或者金融机构与借款人、第三人之间就借款人借款、第三人使用存在协议的,可以认定第三人为借款合同的借款人,由第三人承担还款责任。否则以自己名义替他人贷款,只要在借款协议书上签了字并取得了借款,就应视为借款合同的相对方,就要承担逾期还款的违约责任。即使名义借款人能够证实借款实际交由第三人使用,也只属于其与该第三人之间的另一法律关系。除非第三人能够履行还款义务,否则“名义借款人”不能以此为由,对抗金融机构要求其承担还款责任的请求。
二、贷款没有按时还的影响
1、高额罚息
贷款合同一般都会有违约条例及有关罚息的规定,如果借款人按期还款,只需要正常还本付息就可以了,一旦借款人违约,借款人需要按照合同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或罚息。
一般违约金在1-3%之间,罚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3]251号)规定,从2004年1月1日起,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罚息利率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对逾期贷款,从逾期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而且这是针对银行贷款,如果是小贷公司,很多都是按日计罚息的,一般一天万分之2-万分之五不等。
2、引来官司
如果借款人不还钱,贷款机构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如果借款人败诉,不仅要面临资产被低价拍卖用于偿还债务,还需要承担诉讼费、律师费(需要在合同中对律师费的承担做出约定,并需要满足其他一些条件)等费用,这些额外的负担是借款人违约的成本。
3、个人家庭和生活受到影响
要知道,贷款机构的催收手段可不是简单的打打电话,贷款机构有一个完整的催收体系,什么时候该用什么手段早都准备好了。
一旦借款人还钱,打电话、下达催收通知书、上门催收、起诉等将会接踵而至,到时贷款机构不仅会催收借款人本人,还可能会联系借款人的亲戚朋友,这样一来影响的不仅仅是借款人本人,家庭、亲戚朋友都会受到影响。
4、个人征信受到影响
现在很多贷款机构已经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对接,借款人不还钱很快就会被上传到央行征信系统,这样想通过其他贷款机构贷款将会很困难。
要知道不良征信记录的时间是五年,在五年之内还清贷款才能消除不良记录,这意味着,一旦借款人出现不还钱的情况,将来的的5年时间将很难贷到款或申请到信用卡。
有足够的抵押,可以把整个银行贷给你。如果是小额贷款,最多也就是给你办个信用卡。
这个不是说你想贷多少就贷多少的,要看你的还款能力啊,或者你抵押贷款也要看你抵押的物体值得多少钱的呀,要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来确定能够贷给你的款的多少的
一般平安银行贷款的话,主要看你有没有什么资产去给他做抵押,如果没有资产抵押纯信用贷的话,可能也就能贷个10万左右吧。
平安银行贷款针对不同的人群,会有不同的审批额度,假如一个人只是普通的工薪阶族,凭借个人信用贷款的话,最高20万已经封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