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别人的车撞了,我全责,车还没有维修,对方要求先预支款给他修车,按照正常保险程序,我应该要先给他钱吗

不给钱就不准我走,这样是合理的吗
2024年11月15日 16:34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当然不合理。一手交钱,一手交发票啊。如果他不放心顶多跟他去他的4s店。把钱给4s店。不能都给对方。

网友(2):

肯定不能先给的,不符合程序。合理的就是他给你票据,验证无误后,你给他钱,你去报销。如果你给了钱了。如果你给了钱了,那就不好办了,就算有收条,但是他抵赖,不给发票,你想要回来的话也要走司法了。

网友(3):

价格合适的话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