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双方是自愿、平等协商,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从法律层面上讲,是允许的。事后一方反悔,提出新的或更高的要求,双方可以再次协商。如果另一方提出已于上次协商处理完毕不再理会,反悔方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审理后,如果反悔方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存在欺诈、胁迫等事由,法院不会支持反悔方的要求,直接驳回诉讼请求。
2、如果私了时出现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形,以后向法院起诉,一般会被支持。举个简单例子,受害人以为伤得不重,当场与肇事方私了,收取了少量的外伤处理医疗费。后在医院检查时发现,已经造成骨折,构成伤残,需休息三个月以上。此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会允许反悔,否则,显失公平。
3、如果双方明确约定,私了但保留追偿权,交通事故赔偿后对方还可以在追偿吗属于民事私权范围,只要不存在法律规定的无效、可撤销等情形,一般认为是可以的,且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