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警不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求助

2024年11月19日 19:21
有4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合法。具体看你们当时是什么情况,为什么当时没有拖车,是交警要拖车你不让还是什么。分析如下:

1、按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同时,交通事故交警只能根据收集和保留证据的需要扣留机动车,如果事实清楚,责任明显的交通事故,交警是没有必要也不能扣车的。

3、其实如果不是很大的事故,是可以不报交警的,直接报保险,保险勘查员来了再根据他的建议决定是否报交警,现在这个情况,只有到交警部门去以对方违反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为由,要求其开具事故认定书,否则就向警务监察部门或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投诉。

扩展资料:

一、作出期限: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逃逸交通事故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一方当事人。

3、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

4、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5、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网友(2):

按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同时,交通事故交警只能根据收集和保留证据的需要扣留机动车,如果事实清楚,责任明显的交通事故,交警是没有必要也不能扣车的。
具体看你们当时是什么情况,为什么当时没有拖车,是交警要拖车你不让还是什么。
其实如果不是很大的事故,是可以不报交警的,直接报保险,保险勘查员来了再根据他的建议决定是否报交警,现在这个情况,只有到交警部门去以对方违反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为由,要求其开具事故认定书,否则就向警务监察部门或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投诉。

网友(3):

发生事故报警后交警出现场,能即时判明责任的,当场可以制作简易事故责任认定书,拖车和扣车是现场不明,为了检验鉴定车辆才能判别事故责任时使用,不是出责任认定书的必须条件,你可以直接找交警沟通索要责任认定书,不行直接打110投诉,应该不麻烦的

网友(4):

1交警出现场了,就证明你报案并接受你的案件了,这个有指挥中心记录不要紧。
2以没有拖车为由拒绝开具认定书,是不成立的。
3是不是不听指挥延缓了事故现场造成交通堵塞或是事故现场有挪动,这个有点麻烦。
4如果没有第三点,你可以事故现场图片和报警的电话记录理直气壮的问当时出警人员要认定书。
5出警人员任然拒绝,你就经过程序投诉他,这样结果就明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