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二通过了,但没有成绩单算过吗?

2024年11月16日 06:20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不算通过的。

考试员应当认真履行考试职责,严格按照规定考试,接受社会监督。在考试前应当自我介绍,讲解考试要求,核实申请人身份。

考试中应当严格执行考试程序,按照考试项目和考试标准评定考试成绩;考试后应当当场公布考试成绩,讲评考试不合格原因。每个科目的考试成绩单应当有申请人和考试员的签名。未签名的不得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扩展资料:

科目二的相关要求规定:

1、申请人因故不能按照预约时间参加考试的,应当提前一日申请取消预约。对申请人未按照预约考试时间参加考试的,判定该次考试不合格。

2、在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

3、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应当重新预约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应当在十日后预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网友(2):

科目二过了,现场考试人员会给考试者一个签名单,只要考试者在上面签字了,说理考试者就已经通过科目二的考试了。如果考试现场没有考试人员向考试者签字的单子的话,证明科目二考试没有成功。
科目二过不过,最重要的就是现场的签字,有了签字,即使是没有成绩,也是通过的。成绩只是一个数字。

网友(3):

你是考的第一次还是第二次?如果没有考第二次,就叫下一位,那么基本就是过了。如果你考了第二次,又没叫你签名,极有可能不过

网友(4):

 科目二考试结束后会当场告知成绩。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三十八条 从事考试工作的人员,应当持有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考试员证书。

  考试员应当认真履行考试职责,严格按照规定考试,接受社会监督。在考试前应当自我介绍,讲解考试要求,核实申请人身份;考试中应当严格执行考试程序,按照考试项目和考试标准评定考试成绩;考试后应当当场公布考试成绩,讲评考试不合格原因。

  每个科目的考试成绩单应当有申请人和考试员的签名。未签名的不得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网友(5):

恐怕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