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应该不可以吧!!!就算是没有明确的规定不能委托其他开发单位来签订物业管理合同,那么这个被委托的企业应跟委托企业具有相同的企业资质和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口碑,否则,当我们入住以后,物业管理跟不上,我们只能找到我们购房时签合同的开发企业,而那时他们就有推脱的借口!!!建议业主委员会应阻止这种事情的发生!!!!
不能 只有房地产开发公司才可以与物业公司在前期签订物业管理合同
不能
随便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