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多少米

2024年11月17日 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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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6.0.9条规定,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m。供消防车停留的空地,其坡度不宜大于3% 。

消防车道与厂房(仓库)、民用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作业的障碍物。

环形消防车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它车道连通。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的面积不应小于12.0m×12.0m;供大型消防车使用时,不宜小于18.0m×18.0m。 消防车道路面、扑救作业场地及其下面的管道和暗沟等应能承受大型消防车的压力。 消防车道可利用交通道路,但应满足消防车通行与停靠的要求。

网友(2):

背建设道路红线距离应的规划法律调整的范围。一般当地建设规划和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规定各地不尽相同,原则上由镇道路等级规划部门确定,建筑施工规模,使用性质等。如青岛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办法回来两侧道路施工要求:住宅建筑(包括楼梯,花坛,采光井等)远离红线回来规划中的道路,主两侧不不到五米,在两侧不小于3米,在一般道路两旁的二级公路路面不小于一米,建筑,雨棚,阳台,沙井和水表檐口游泳池等不得超过道路红线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