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方面的法律问题

2024年11月17日 09:47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1、依照《物权法》第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第二十四条“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规定,你与原房主签了房产转让协议,协议已成立并生效,现房子已交付给你居住使用,故你实际上已享有房子的所有权,只是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必要时你可依照《物权法》第三十三条“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确认你对房房享有所有权。
2、是否答应原房主的要求,主要取决于以下因素:A:现房子的市场价值;B:房子的拆迁补偿价格,C:原房主的出价(不是原价,而是你与原房主协商后最终他的出价)。如果C〉B(即便是C〈A),你应考虑把房子卖回给原房主。如果C〈B(即便是C〉A),你也不应答应原房主的要求,可直接与修路方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简单地说,就是原房主的最终出价要大于房子的拆迁补偿价格,否则你就不应答应他,而是直接签拆迁协议。

网友(2):

你们所签的房产转让协议是有效的(农村的房屋除外),是受法律保护的。你虽然没有过户,但是可以要求他协助你办理过户手续。当然,对于你来说存在的风险就是:一、如果他执意不肯协助你办理过户手续,你只能起诉他违约,不知道你们当初签的协议对于违约金的约定是多少,如果他还可以另赔偿一套房子的话我估计他宁愿违约。二、一旦他违约,那么你是没法取得房屋的最终所有权,他赔偿了你的购房款和违约金后房屋就是他的了,相对来说几年前买的房子到现在肯定升值不少,所以你最终是亏的。三、你如果与他协商不成,他不愿协助你办理过户手续,那么你就得赶紧起诉了,要不他去把房产证挂失重新补办,那么到时你即使起诉你要提供的证据就更难找了

网友(3):

你好,你立即要求对方过户或者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对方过户。
纵横法律网-四川律大律师事务所-王大勇律师

网友(4):

以我个人之见,站在你的立场来说,如果你要维护自己的利益,就不能把房子退还给他,即便还没过户,但你可以要求他过户的;如果对方执意违约,你也可以凭着协议,房产证等作为证据向法院起诉。。。保证起见,你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意见

网友(5):

你这个问题有点麻烦。
房子的买卖以登记过户为标致。当初买房就应该办理好过户手续的。
如果是无法过个户,那么可能涉及你们之间的买卖合同不爱法律保护理。
如今,你要尽快与原房主协商给予你补偿的办法,争取自己的利益。
我想他自己买回房子是有利益的,那你的要求他也会适当考虑的。
尽量不到万不得已不要走法律途径解决,因为你不具有法律上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