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普通住宅的土地增值税怎么算?比例还是一样的么?

2024-10-30 09:25:02
有2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是一样的。

计算方法

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按照土地增值税税率表,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50%的部分,税率为 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100%的部分,土地增值税税率为 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100%、 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200%的部分,土地增值税税率为 50%。 

按照土地增值税税率表,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200%的部分,税率为 60%。

扩展资料:

企业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应交土地增值税”明细科目,专门用来核算土地增值税的发生和缴纳情况,其贷方反映企业计算出的应交土地增值税,其借方反映企业实际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应交而未交的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作为对企业营业收入所征收的一种税收,一般应当作为营业税金进行处理,具体可以分为如下三种情况:

(一)对于专门从事房地产经营的企业,应当直接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对外经济合作企业应当计入“应交税费”科目,股份制企业应当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

(二)对于非专营房地产开发的企业从事的房地产开发业务应当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一般应当作为其他业务支出处理,如工业企业、商业企业、农业企业、交通企业、民航企业等企业应当计入“其他业务支出”科目。

如果企业不划分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那么相应地土地增值税也应当作为营业税金的一部分计入“税金及附加”(如旅游饮食服务企业)。

(三)对于企业转让其已经作为固定资产等入账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等,其应当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清理”等账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土地增值税

网友(2):

是的,税率是相同的。
分开算是因为
1、建造普通住宅出售的,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 20%,可以免税。超过20%的,应就其全部增值额按规定纳税。
2、既建造普通住宅又搞其他房地产开发的,应该分别核算增值额。若不分开算,普通住宅符合条件的那部分就不得免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本细则第七条(一)、(二)、(三)、(五)、(六)项扣除项目金额之和百分之二十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之和百分之二十的,应就其全部增值额按规定计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