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试用期一个月,转正申请里有一项是离职提前一个月申请,并扣未发工资的70%,月初到月末是一个月,

15号发工资,如果不想干了,怎么维护自己利益
2024年11月19日 13:30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试用期内,需要辞职只要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转正后也就是过了试用期,那么辞职的话就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到时即可办理离职手续,但是不用克扣工资!像你说的情况,所谓的“转正申请”其中的扣掉一个月70%的工资,明显是不合法的!如果离职时单位有扣工资,你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比如转正的申请书,工资条等,去劳动局投诉,要回工资。最好还是找当地记者曝光下事件,估计劳动局才会“按照法律法规”给你处理。

网友(2):

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网友(3):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第三条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