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如果受害人成植物人,双方达成和解后,受害人死亡的,是否还追究致害人的刑事责任?

2025年03月22日 19:16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首先植物人状态就可以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除外。
一般理解交通事故植物人迟早要死亡,事故达成和解(肯定是按照一级伤残赔偿)意味着该事故已经结案。如果因为植物人死亡了,再重新来追究刑事责任,于情于理说不过去,法律上也没有规定。
所以我认为不应当再追究刑事责任。

网友(2):

达成的协议是民事侵权责任赔偿,不管是否死亡,都会追究刑事责任,达成赔偿协议并已经赔偿的,只能部分减轻刑事责任,死亡的,不减轻

网友(3):

不影响刑事案件的处理,可以依法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网友(4):

追究肇事者刑事责任的关键前提是,交警队事故认定书认定他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

网友(5):

如果已经和解,不应该再追究对方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