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租赁合同期限内,房东提前解除终止合同,属于违约行为,面临承担违约责任以及赔偿损失的问题;
2、在合同中主要表现为违约责任条款,没有所谓的流行的约定,你们双方可以自由约定,只要不违法就行。
3、另外对方如果有证据证明你解除合同给他造成了损失,起诉到法院是可以要求你赔偿的;
4、建议协商解决,给他说明情况,给予一定的补偿。
合同解除有约定解除与法定解除二种
你的情况可以与租房人协商少收一个月(二个月)租金作补偿,好好说一般都 能够得到对方的理解,也避免走法律程序,你也不用去研究合同法了
当然,如果协商不成,你可当面咨询律师或相关专业人士处理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房东在房屋租赁合同期限内解除租赁合同的,是属于合同违约的情形,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赔偿,没有约定的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
提前一个月和租房人说明,并且支付违约金,一般一年的合同是一到两个月的租金,这个你们可以商量
《合同法》
第九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十六条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作为房东可以依照《合同法》93条与承租方协商解除;也可以94条规定的5项法定情形主张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