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怎么起诉离婚

2024-10-31 06:15:07
有6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如果,你们的婚姻对方有过错,你又持有对方过错证据,再和对方协商财产,子女抚养,父母赡养等问题,对方若不同意,到法院起诉离婚。如果对方消失,那么从你自起诉后立案的那一天开始,2年后,离婚生效。

网友(2):

起诉离婚所必须具备的条件是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夫妻感情破裂的表现有以下几种情形: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
2、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
3、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然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合分居二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予离婚后又分居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者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者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两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者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
有以上几种情形之一的,则可以起诉离婚。

网友(3):

你好,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起诉解决。
夫妻感情破裂,即可判决离婚。
共同财产均分。共同债务均摊。
过错方少分财产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损失。要向对方要求补偿,需要对方有过错才行。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2岁以内)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哪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
纵横法律网-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饶太益律师

网友(4):

先协议离婚,协议不成再起诉,向法院递交诉状,写明诉求及理由
纵横法律网-北京中伦文德(武汉)律师事务所-严俊律师

网友(5):

离婚涉及三个方面1夫妻感情破裂2共同财产分割3子女抚养
对于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平均分配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
子女抚养的原则是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虽然规定了有四种过错情形之一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是该条也明确规定了既要有此类过错存在,同时还必须是因此类过错而导致离婚,也就是说,无论是诉讼离婚还是协议离婚,离婚的原因必须是这些过错,在这种情形下,无过错方才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七条为了更好地保护无过错方,作了不同于诉讼离婚的规定,放宽了对无过错方的要求,允许其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就损害赔偿问题提起诉讼,但这是有条件的,即要求当事人在离婚时必须知道自己是无过错方,必须知道对方的过错情形而导致离婚。
纵横法律网-湖北成和诚律师事务所-詹定东律师

网友(6):

起诉离婚一般要符合《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如果没有以上情形,除非双方同意离婚。
纵横法律网-湖北成和诚律师事务所-贾纪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