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二装消防设施要求低于主体消防设施要求时,按主体要求设置;
当二装消防设施要求高于主体消防设施要求时,按二装要求设置。
本案主体工程为一类高层,按规范应该设置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所以二装商业改商铺时,不能减删商铺内的喷淋设施,只能调整改造。
《高规》8.4.1.2 面积超过1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无窗房间或设固定窗的房间,应设置机械排烟。
《高规》8.2.2.4 需要排烟(自然排烟)的房间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面的2%。
根据以上二条,那么100m2以内的商铺无须设置机械排烟和自然排烟。100m2以上的房间,当不设置机械排烟时,自然排烟须满足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小于房间面积的2%。
另补充一下上面的朋友:《高规》5.1.2 高层建筑内的商业营业厅、展览厅等,当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且采用不燃烧或难燃烧材料装修时,地上部分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为4000m2;地下部分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为2000m2。
不可以,3000平面需根据平面布局划分三个防火分区,如设置自动喷淋,则其中一个面积可增加一倍,最大可为2000平面,亦须设置二个防火分区。机械排烟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开洞大小等)设置,也有商铺内有开窗面积够,但走廊等不够,只需在走廊等位置设置机械排烟的情况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