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房主欠费理论上是该他还。且交易已经完成,如果与卖主签的合同未有此类约定,建议你先跟卖主协商解决,能解决再好。要是欠费不是太多,1000元以下的话,就当个教训算了,难得费工夫。要是电表已拆,你可以凭相关证件去电力局申请开个新户也花不了多少钱。因为照你说的情况你那块应还没有电改。
购买合同上已写清了,在交房前产生的费用都由前业主承担,像这种情况数额大的话就去找前业主,如果不是太多的话就自己激了算了,没什么大不了
原来业主另有一套农民房,过完户后才知那套农民房也在房产局登记过的,所以我跟你遇到一样问题,不知道卖家是有二套住房的,多交了近八千的税。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