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收购,解除了原有的劳动合同,但是又和收购我们的公司签了合同,这样原来的公司要不要赔偿我们 谢谢

2024年11月22日 02:52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如果新的劳动合同中明确了你要到上海去工作,而且你也签字了那么代表你认可了劳动地点的变更,如果你不愿意去并主动想解除劳动合同,那么是没有补偿金的。
如果新的劳动合同你还没有签订或者签订的时候没有明确约定工作地点是上海,那么你可以拒绝,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补偿年限从你进入上一个公司的时间开始计算,当然如果上个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已经给过你补偿了你就不能再要那一个阶段的了。
你的问题是关键在于新的合同是否签订,如果签订是否内容已经产生变更。
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网友(2):

根据《劳动合同法》,个人认为,原单位应该赔偿经济补偿金。
纵横法律网-上海申渝律师事务所-任济舟律师

网友(3):

可申请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