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凭证的填制要求是:
1、填制及时。
各类原始凭证一定要及时填写,并按规定的程序及时送交会计部门,由会计部门加以审核,并以此为依据填制记账凭证,不得因为任何原因拖延,以避免延误会计核算的正常进行,保证会计资料的实效性。
2、内容完整。
原始凭证所要求填列的基本内容应齐全,不得遗漏或简略。经办业务的有关部门和人员要认真审查,并签字盖章。
3、记录真实。
原始凭证所填列的经济业务的内容和数字,必须真实可靠,符合实际情况,不允许以任何手段弄虚作假,伪造、变造原始凭证,也不能乱估计数字。
4、手续完备。
原始凭证必须符合手续完备的要求,以明确经济责任,确保凭证的真实性。
5、连续编号。
各种原始凭证必须连续编号,以便查证。如果是已预先印定编号的原始凭证,如发票、支票等重要的凭证,在写坏作废时,应当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妥善保管,不得撕毁。
6、书写清楚、规范。
填制原始凭证时要使用黑色或蓝色的墨水填写,文字简要,字迹端正,填写整齐规范,易于辨认,不得使用未经国务院公布的简化文字。
扩展资料:
原始凭证的填制附加要求:
1、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的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的公章。
所谓“公章”,应是具有法律效力和规定用途,能够证明单位身份和性质的印鉴,如业务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收款专用章或结算专用章等。
2、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的金额必须相符。
3、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实物购入以后,要按照规定办理验收手续,这有利于明确经济责任,保证帐实相符,防止盲目采购,避免物资短缺和流失。实物验收工作应由有关人员负责办理,会计人员通过有关的原始凭证进行监督检查。
需要入库的实物,必须填写入库验收单,由仓库保管人员按照采购计划或供货合同验证后,在入库验收单上如实填写实收数额,并签名或盖章。
不需要入库的实物,由经办人员在凭证上签名或盖章以后,必须交由实物保管人员或使用人员进行验收,并由实物保管人员或使用人员在凭证上签名或盖章。经过购买人以外的第三者查证核实以后,会计人员才能据以报销付款并作进一步的会计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原始凭证填制
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四十八条 原始凭证的基本要求是:
(一)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二)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领导人或者其指定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
(四)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当注明各联的用途,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发票和收据本身具备复写纸功能的除外)套写,并连续编号。作废时应当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毁。
(五)发生销货退回的,除填制退货发票外,还必须有退货验收证明;退款时,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或者汇款银行的凭证,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
(六)职工公出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帐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或者退还借据副本,不得退还原借款收据。
(七)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的,应当在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件字号。
第四十九条 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出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
原始凭证的填制要求
(一)填制原始凭证的基本要求
1.记录要真实→真实可靠、符合实际情况
2.内容要完整→项目齐全
3.手续要完备→
自制:经办单位领导人或者其他指定的人员签名盖章
对外开出:加盖本单位公
外来(单位):填制单位的公章
外来(个人):填制人员的签名盖章。
4.书写要清楚、规范→不得使用未经国务院公布的简化汉字
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且填写规范
小写金额用阿拉伯数字逐个书写,不得写连笔字
小写金额要求:在金额前要填写人民币符号“¥”,人民币符号“¥”与阿拉伯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金额数字一律填写到角、分,无角、分的,写“00”或符号“一”;有角无分的,分位写“0”,不得用符号“一”。
大写金额要求:大写金额前未印有“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写“人民币”三个字,“人民币”字样和大写金额之间不得留有空白。大写金额到元或角为止的,后面要写“整”或“正”字;有分的,不写“整”或“正”字。
5.编号要连续
如果原始凭证已预先印定编号,在写坏作废时,应加盖“作废”戳记,妥善保管,不得撕毁。
6.不得涂改、刮擦、挖补。
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百练会计老师为您解答①记录真实:原始凭证的填制,要由填制人或经办人根据经济业务的实际执行和完成情况填写,不得伪造、变造。
②书写正确:文字摘要要简练,数量、单价、金额计算要正确;各种凭证必须连续编号,以便考查;凭证如果已有预先编号的,在写错作废时,应加盖“作废”戳记,并保存不得销毁;书写要符合规定。大小写要按规定使用蓝黑、碳素墨水,字迹要工整、清晰;各种原始凭证不能随意涂改。应按正确方法更正。
③内容完整:原始凭证填制的内容必须完整、齐全。凭证的填制日期、经济业务的内容、数量、金额 都必须认真填写,不得遗漏。经办人员及有关单位、人员要签名盖章,做到手续完备。
④编制及时:各种原始凭证必须在经济业务发生时及时填写,并应按规定的程序及时送交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加以审核并据以编制记账凭证。
①记录真实:原始凭证的填制,要由填制人或经办人根据经济业务的实际执行和完成情况填写,不得伪造、变造。
②书写正确:文字摘要要简练,数量、单价、金额计算要正确;各种凭证必须连续编号,以便考查;凭证如果已有预先编号的,在写错作废时,应加盖“作废”戳记,并保存不得销毁;书写要符合规定。大小写要按规定使用蓝黑、碳素墨水,字迹要工整、清晰;各种原始凭证不能随意涂改。应按正确方法更正。
③内容完整:原始凭证填制的内容必须完整、齐全。凭证的填制日期、经济业务的内容、数量、金额 都必须认真填写,不得遗漏。经办人员及有关单位、人员要签名盖章,做到手续完备。
④编制及时:各种原始凭证必须在经济业务发生时及时填写,并应按规定的程序及时送交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加以审核并据以编制记账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