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命名的法律规定

2024年11月23日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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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商标法>第十条,十一条,十二条有关于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法律规定。可查看 还有十三条,十六条 。上述绝对禁止条款避开后,所取名称应进行注册前查询,查询原则为不得与在先相同或近似商品上有相同或近似商标存在。

网友(2):

注册商标命名有效需要符合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
积极条件是指商标必须要有显著性,能够与其他商品区分开来,不能使用只是描述产品性状的语言作为商标。这是商标必须符合的标准,同时在我国商标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除此之外其他的不能申请商标。
消极条件是指不得作为商标的情形,一般要符合公序良俗,以及不得跟国家地名,旗帜等标志一样,不得使用其他人的在先权利和利益,比如不能临摹一张别人的画去申请商标,别人已经使用的也不能申请。
非注册商标命名不要求有显著性,只需符合消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