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字,盖章,按手印,三者有一,法律上都认可。
从法律上讲,无论是签名、盖章还是摁手印,都是证明一个人身份的有效形式,如果当事人之间没有特别约定,三者的效力是等同的。每一个人都有一个名字,名字是公民的代表符号,体现的是一个人的身份,在纸上签名、盖章或者摁手印,就表明自己对合约的认可。我国的合同法对此有相关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在合同书上摁手印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有与签字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