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间房屋房产证登记了3个人的名字,父母双方和儿子,当父母去世,儿子是不是可以直接继承这个房产?!!

2024年11月27日 12:51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第一顺位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一楼忘了说父母的父母了。要做继承公证的,所有健在的第一顺位继承人要全部到场(不能到场的公证处要一个一个审核),如果只继承到儿子一个人身上,那么其他人必须做放弃继承。

如果儿子继承这套房子后,不出售,那么不会产生个人所得税,如果有朝一日他要出售这套房,那么按照现在的政策,他要交20%的个人所得税。

网友(2):

假如没有指定继承人:
房屋价值10万元(不知道现市场价是多少,分割时应按市场价计算,暂以10万元论)。登记了3个人的名字,应该属于共同共有,因此,3.3万元的部分就是你的,不用管,6.6万元(三分之二)的部分属于你父母的遗产。如果没有指定继承人,则儿子和姐姐都是同一顺序继承人,儿子和姐姐平分房产,即儿子拥有三分之二,姐姐拥用三分之一(父母部分的50%)。
税费:国家好像还没有什么房产税,因为是遗产,所以不用交个人所得税,只交纳很少的契税、印花什么的。
儿子私下里可以用现金补偿姐姐部分,再让儿子把房子全部继承。

网友(3):

偷了房产证没什么,你可以补办,你还未过户给你老父亲的房子3间始终都是你的,这个没人可以抢你的,拿走房产证也没用,剩下的就是你老父亲的三间房,这三间房应该属于你老母亲和你老父亲的共同财产,这三间房有百分之五十是你母亲的,剩下的百分之五十应当由你们兄弟姐妹和你老母亲平均分配。土地证说白了不值钱,值钱的是房产证。具体的说你现在拥有的是三间房。

网友(4):

没有指定继承人的情况下,
此房可以直接过户到儿子的名下,需要姐姐出一个放弃继承书,这样儿子就是该房产的唯一法定继承人,直接做继承公正,后过户到自己名下,如想出售也可以直接出售给他人的。

网友(5):

父母如果指定继承人是儿子,那么能够继承父母份额的就只有儿子,如果父母没有留下任何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女儿和儿子都有权继承父母的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