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双方都不要孩子,孩子怎么办

2024-11-02 05:40:12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如果是法院判决,必然要判给其中一方。离婚后,孩子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孩子,父母有义务抚养。现实中,可以由外公外婆、爷爷奶奶、姑叔姨舅等亲属抚养,也可以送养
  附《婚姻法》相关规定: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网友(2):

给我吧

网友(3):

卖了,你舍得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