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书都下来一个多月了,今天工伤科打电话说单位不服申请了刑政复议,请问是什么意思?

2025年03月13日 00:58
有2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当事人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需提交:复议申请书;工伤认定决定书;申请工伤认定时提交的相关材料。

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需准备:诉讼状,证据清单:工伤认定决定书;申请工伤认定时提交的相关材料。

若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则应待复议或者诉讼结束后,再确定是否属于工伤。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采取该方式拖延工伤赔偿的时间,不用太过担心,按法律程序进行即可。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网友(2):

行政复议,是单位对社保局的认定有异议。要求撤销或者重新认定
行政复议,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60天内,都可以申请
具体单位复议内容,你要问受理复议的行政机关。复议行政机关包括上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者同级政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