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意外死亡,我们在一起十年未领结婚证,赔偿金应该怎么办

2025年03月19日 01:17
有2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30号)规定: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第六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另一方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的,按照本解释第五条的原则处理。

因此,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另一方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的,按以上原则处理。

网友(2):

从法律上讲,你一分钱都得不到,因为你没领结婚证,法律不认为你结婚。但是只要证明女儿是你们亲身的,女孩还可以得到一定的抚养费,关于这起交通事故,肇事者需要赔偿,你女儿的抚养费一直到18岁,还有死者家里老人的养老费。只要是在同一户口,那他的外婆是可以拿到其中的一笔赔偿金,至于姐姐是没有的。这起交通事故你得不到任何赔偿金,除非死者家属不懂法。你就尽量为女儿争取多的抚养钱吧。总的赔偿金,交警会给算好,哪些人会得到赔偿,赔偿多少,交警都有分配。至于最后能否拿到这笔钱还要看肇事者给的起不。你的孩子是这笔钱的主要继承人。你可以拿孩子说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