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提前三个月办理,因为二代身份证的制证周期身份证法规定,最长为三个月。
异地可以补办,但有条件。
如果居住地开通了身份证异地办理业务的,可以在居住地申请办理;如果没有开通身份证异地办理业务的,只能到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
按照《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公安部在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等10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居民身份证丢失或有效期满,需要在异地补领、换领的,可凭本人有效证件或单位合法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
公安部2015年11月份印发了《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此后,吉林、河北、广东多个省份陆续出台新政,明确可在本省内异地办理身份证。青海、贵州也开展了相关试点。
离开户籍地的群众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有以下步骤:
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第二步,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没有户口簿补办不了身份证。
可以提前三个月办理,也可以丢失随时补办,补办身份证,需要户口本办理。因为身份证有最长三个月的制证周期,提前三个月办理,正好新证办好,旧证过期上交,不耽误使用。如果旧证过期,新证又没下来,那样耽误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规定: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申领和补办换身份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验原件);
2.申请人原申领的居民身份证(没办证和遗失证件的除外);
3.申请人的《数码照相回执》(新办证或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的提供);
4.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派出所户政室打印)。
办理流程:
1.持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首次办理身份证,并填写申请表。
2.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证明提交后会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无误后,申请人可领到《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3.在通知时间内,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办理的派出所领取证件。
办理地址:
申领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身份证快要过期了,可以提前办理。也可以在外地申请补办(要户口簿和原身份证)身份证。如果户口簿遗失,其户主可以持本人身份证(身份证如果也遗失,可以到所在村居委会,开证明,以证明其身份)到户籍地派出所申请补办。然后,拿户口簿申请补办身份证。
可以提前三个月办理,。
异地部分地区可以办理,具体咨询当地公安机关,
异地办理需要户口本或居住证,没有不能办理。
到期办理.必须到本地.都丢了要先补办户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