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违不违规要看你的合同了。有约定过按照单位情况安排工作时间的,那你也就认倒霉吧。
第二,要不你也可以用你的年假抵啊,年假用完那就只能挨扣了。
第三,要是你的合同没有约定,你要是不让扣,其余8天去单位上班——记得打卡,这样就没理由扣你8天工资。他一定扣你告他,不过8天钱是保住了,饭碗可能就没了。
第四,再说句不中听的,只要你的收入没低于你们地方的最低水平及你合同上约定的酬劳,那你们公司换个方法扣你的奖金,你也是没办法的,钱是扣定了。丫的就是变了相的扣你钱你也无处伸冤啊。你的老板还会得意的告诉你:“咱又没犯法,你去告啊。”结果还是你卷铺盖走人。
用人单位放假应当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发给生活费。
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放假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支付生活费。
强迫不合法的吧,如果年假没修掉的话,8天再减掉年假也可以,工作满1年就减掉5天了
单位为什么强迫你们放假?
如果是因为法定假日算加班的工资问题,强迫放假的,那是他们不对,提请有关部门予以检举
如果因为公司需要,公司里的人员都放假,也不是没有不可以的。
强迫放假当然不合法了。你可以根据你们所签的劳动合同中关于工作时间的有关项目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诉啊!!
另外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啊 太低就去告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