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工人与职员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待遇的规定:
乙、工人与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一个月。
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本企业工龄的长短,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三个月至十二个月。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之。
扩展资料:
申请材料:
1.参保人死亡证明。
2.参保人火化证明。
3.待遇领取人的居民身份证及与死者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之一)关系证明(以下材料之一:户口簿、结婚证、独生子女证、人事档案、社区证明、公证书等),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居民身份证。
参考资料:成都市人力资料和社会保障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因病
在职职工因病死亡,用人单位应支付非因工死亡的待遇的,补偿的标准各省略有不同,例如广东省的规定如下:
《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
十、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发给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或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补助费的标准:3个月工资(月工资按当地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计,下同);
供应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标准:6个月工资;
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在职职工6个月工资;离退休人员3个月工资。
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死亡,由当地社会保险机构按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发放待遇;在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除有规定纳入社会保险支付的地方外,由企业按上述标准发给死亡抚恤待遇。
扩展资料: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遗属津贴是指在劳动者死亡以后,为解决其善后事宜和生前供养的直系亲属的基本生活,向其遗属提供的一种物质帮助,包括丧葬补助费、一次性困难补助费、死者生前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待遇。
对于国有企业改制、关闭、破产中职工补偿问题出台了支付经济补偿金等一系列举措。规范支付经济补偿金 ,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解除劳动合同前12月职工本人月标准工资的平均数确定,该标准高于所在市、县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按3倍的标准计发经济补偿金。
企业改制后继续留用的职工,不计发经济补偿金,由改制后的企业与职工变更或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发给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或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企业职工非因工死亡应享受以下待遇:
1.丧葬费:
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2个月。(山东省标准调整为1000元)
2.一次性救济金:
10个月全省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救济费。
3.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
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符合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供养直系亲属,每人每月补助标准按企业所在地调整为5类:280元、250元、220元(博兴)、200元、180元(详见2007 9号下文件)
(一)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职工遗属的补助标准,在上述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提高20%。
(二)职工遗属为孤寡一人者,在上述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10%。
(三)兼有(一)、(二)项情况的,补助标准在上述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30%。
附: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工人与职员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待遇的规定:
工人与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两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到十二个月。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之。丙、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致成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应按本条甲款的规定,付给丧葬费及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退职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应按本条乙款的规定,付给丧葬补助费及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
职工死亡,按照规定发给丧葬补助费,有供养亲属的,发给一次性救济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明确规定,本人有20个月的 抚恤金,标准是每月的 基本工资,殡葬费1000元,家属没有保障的可享受遗属补助,标准按照各个地区生活保障线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