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你新买的一周的汽车不想要了,当然是可以退的,但是你必须得根据你所签的合同进行推理,这辆汽车一般来讲的话一周的时间并不长是非常短的,时间上很短的话你是完全可以退你这个汽车的,但是要根据你的合同合约上面来规定,一般来讲的话可以退,但是退的话可能退的钱比较少,就不可能全款的教你的这些汽车的全部的钱给退回来,就是这个原因,所以说如果说大部分来讲的话,心满意足的汽车你不想要了,退是可以退,但是退的钱可能比较少,有些地方可能还不能退车。
正常情况下是不能退车的,一般只能换车,很少有退车成功的。退车条件修理时间超过35日同一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维权依据: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日的,或者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由销售者负责更换同品牌同型号家用汽车产品。60日内或者3000公里内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维权依据: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消费者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2次修理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使用维权依据: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消费者选择更换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一)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二)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三)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汽车签订购买合同后,你就是汽车的所有人,退车肯定是无法退的,只能选择让销售商以二手价格进行回收
一般情况下,没有充分的理由是不能退的。
除非商家在售卖前,有几天之内无理由退货的承诺,否则是退不了的。
想想也可以理解,商家好不容易把车卖出去了,钱已经拿到手,你再让人家吐出来,任谁都不情愿。
但是事在人为,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的事情,你可以试试看,给退更好,不给退也不要气恼就行了。
新买一周的汽车,不想要了
想要退回几乎是不可能的
因为各种手续都已办好
单纯你这个原因
商家,无法当做新车在卖了
你的这个车只能是二手车
所以还是想想其他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