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早退,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2024年11月16日 09:02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职工早退回家,如果在回家的路上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不符合这一条件的,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网友(2):

劳动者早退出车祸,非本人主要责任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职工是否违反劳动纪律与能否作出工伤认定属不同的法律关系。通俗的讲,职工因违反劳动纪律,存在迟到或早退情形,只是涉及违反单位内部相关规章制度的情形,并不影响人社部门对受害人“上下班途中”性质的认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网友(3):

  是不是早退回家途中受到车辆的交通事故伤害?或是早退去办理其他事情发生交通事故?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明确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可以认定工伤的范围。在这一条中,明确了上下班途中可以认定为工伤的三个要件:一是合理时间合理路段,二是非本人负主要责任,三是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

     据你所述,你这种情况是否属于上下班途中认定工伤的范围无法确认(因为不知道你是不是早退去办理其他事情发生的交通事故)?如果属于下班回家途中(早退的时间不要太早,比如说18时下班,从单位到你家只有20分钟车程,而你16时左右发生交通事故,这个时间明显就不合理了),这个得看交警的责任认定书,这个在界定非本人负主要责任时是必备的要件。如果交警认定你负主要责任的话,肯定不能申请认定工伤了。

      只要你是符合上下班途中可以认定为工伤的三个要件:一是合理时间合理路段,二是非本人负主要责任,三是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而且你所述,已经超过一年的认定时限。要是你能举证出来是不可抗拒力导致超过一年,是可以想办法申请认定工伤的,认定为工伤以后再申请做劳动能力鉴定就行。

    如果不是回家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那肯定不在这个范围内。

      个人观点,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