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贷款不还属于诈骗吗

2024年11月20日 00:33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信用贷款不还,属于诈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借款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扩展资料:

信用贷款不还属于诈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和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刑法规定的侵犯财产所有权犯罪中的重要的特征。

如果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经过发款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催收而不归还的,属于恶意透支,是可以按照非法占有为目的判罚的,属于诈骗。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修订

网友(2):

如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即属于贷款诈骗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扩展资料

1、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

2、提供稳定的住址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水、电、煤气缴纳单,物业管理等任一相关证明。

3、提供稳定的收入来源证明,银行流水单,劳动合同等。

4、个人信用报告,主要用于银行的各项消费信贷业务。随着社会信用体系的不断完善,信用报告将更广泛地被用于各种商业赊销、信用交易和招聘求职等领域。 此外,个人信用报告也为查询者本人提供了审视和规范自己信用历史行为的途径,并形成了个人信用信息的校验机制。

5、附件可以是房产证复印件或者行驶证的复印件等可以增加审批额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信用贷款

网友(3):

法律问题:前几年向银行贷款自己开小店做生意,结果生意不好,一直亏空,最后开不下去倒闭了,也一直都没有还上这笔钱,但是我正在想办法还,这样算是诈骗吗? 郝律师:不是诈骗,但钱肯定要还,还要支付利息。 胡律师:不属于诈骗。 如果您需要更专业的解答,请进入首页进行免费律师咨询,拨打律师咨询电话。 相关知识——诈骗罪与非诈骗罪的界限 1、诈骗罪与借贷行为的界限。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帐,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罪。 2、诈骗罪与代人购物拖欠货款行为的界限。对以代人购买紧缺商品的名义,取走货款,没买到东西,又擅自挪用货款,拖欠不还款的行为,应着重考察其真实目的、双方的关系、事情的起因、代办人的具体行为、拖欠的情节、后果等等,从而正确判断其是否有非法占有的意图。如能明确想代人购物,因故未能买到挪用仍拟归还的,不能以诈骗罪论处。如果以代购为名,行诈骗之实,骗取大量财物,大肆挥霍,根本无意归还,也无力归还的,应以诈骗罪论处。 3、诈骗罪与集资办企业因亏损躲债的界限。如果确实是集资经商办企业,但因经营不善,亏损负债,为躲债而外出,仍属财产债务纠纷。这同诈骗犯以集资办企业为名,捞到钱财就逃之夭夭,以实现其非法占有的目的,有本质区别。

网友(4):

如你所述实情的话,你的行为应该不属于诈骗行为,够不成诈骗罪。你与银行的信用卡欠款纠纷应是通过民事诉讼程序来解决。所以你不用过分的担心。

网友(5):

看你什么态度 和前期的还款 即使不算诈骗 起诉你的话恶意拖欠会也会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