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小区内施工规定早上几点开始

2024年11月22日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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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居民小区内施工规定早上6点开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第六十三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噪声排放”是指噪声源向周围生活环境辐射噪声。

(二)“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

(四)“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

扩展资料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规定:

第六条  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二)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第十一条  装饰装修企业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

第二十六条  装饰装修企业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应当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

参考资料来源:河北法院网-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网友(2):

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等扰民作业。在其他时段内作业的,应当采取噪声控制措施,减轻对周围居民的干扰。

网友(3):

居民小区内施工规定早上6点开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第六十三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噪声排放”是指噪声源向周围生活环境辐射噪声。

(二)“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

(四)“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

特定地点施工需要注意的。

小区大门。这个例子非常典型。

大家从照片上可以看到,小区大门都配有摄像头,门栏杆。还有一些地下管道,都是从大门进入园区的,所以在大门施工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尤其是摄像头线和电动门栏杆电线的埋设浓度都非常的浅,一般在300MM——500MM之间。

绿化带

从照片上看,绿化带里面最多的就是路灯、地灯和各种井盖。从路灯和地灯的走向,就看出了电缆的走向。一般埋设深度也非常的浅。井盖刚需要打来,看看里面管线的走向及深度,做到心中有数。

楼单元门口

任何管线在楼单元门口都有进户。所以园区内所有管线都聚集在这个地方,所以施工一定要小心。从照片上看,就有煤气的进户管线,还包括水、电、通信、有线电视、供暖等。

通信电缆箱及变电站

最好能向有关单位了解走向,如果不了解,它的四周则全部要注意。一般来说,通信电缆箱和变电站开门的朝向,则是电线进入的方向。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网友(4):

1、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在居民住宅区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在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产生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

2、《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拓展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是为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1996年10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 自1997年3月1日起施行。

2、1996年10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1996年10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七号公布,自1997年3月1日起施行。

网友(5):

居民小区内施工规定早上六点以后开始,晚上十点以后结束。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规定,在居民住宅区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在晚22:00至6:00之间的期间产生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拓展资料:

第四十七条: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限制作业时间,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减轻、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