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不知道对方住哪儿,如何开到对方居住证明?

2024年11月22日 19:46
有4个网友回答
网友(1):

针对你提出的问题,本律师做如下解答:
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所以你可以根据情况,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你的住所地法院起诉。不用去找对方的居住证明。

网友(2):

到户籍地起诉,根据身份证上的地址

网友(3):

你可以到被告户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诉离婚要求分割婚后共同财产。

网友(4):

去对方住所地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