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二十多年前有过犯罪记录,我报考的是公安系统政审能通过吗?

2024-10-31 09:24:11
有4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可以通过,没有影响。因为有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亲属不能报考人民警察,但是在实际招考时如果竞争激烈,在同等条件下就会优先招录直系亲属无犯罪记录的考生。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第五条 报考人民警察,必须具备报考国家公务员的基本条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的条件.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人民警察:

(一)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四)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五)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六)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扩展资料: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

第七条 录用人民警察,应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的要求和地方政府人事部门制定的录用实施办法进行。公共科目考试由录用主管机关组织实施。

专业科目、体能、心理素质测评和考核由市(地)以上公安机关按照录用主管机关的统一要求组织实施。测评项目和标准由公安部的人事部统一制定。

第八条 从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中录用人民警察,在校期间要通过公安专业知识考试以及体能、心理素质测评和考核。毕业分配前在校参加录用主管机关组织的公共科目考试.合格者方可录用为人民警察。

第九条 公安机关确需从公安警察院校以外录用技术侦察等特殊职位的公务员时,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生第二十、二十一条办理。

第十条 录用人民警察的体检工作由市(地)以上公安机关统一组织实施,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由公安部和人事部统一制定。

第十一条 各级公安机关拟录用的人民警察,由用人单位填写《国家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审批表》,按以下程序报批:

(一)公安部录用人民警察.报人事部备案;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录用人民警察。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人事部门审批;

(三)副省级市、市(地、州、盟)公安局(处)录用人民警察,经公安厅(局)审核同意后,报副省级市、市(地)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批;

(四)县(市、旗)公安局录用人民警察,由市(地、州、盟)公安局(处)审核,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复核,报市(地)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批。

(五)海南省下管县(市)公安局录用人民警察。经省公安厅审核同意后,由县(市)级政府人事部门报省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

网友(2):

应该能通过,你父亲的犯罪记录不能波及到子女,更不能连累到子女的就业和入学!当然,这是政策方面的东西,具体到某地某事具体执行时还需要你关注事态发展,并适时提出你的意见

网友(3):

父亲的犯罪记录不能涉及子女政审,那么谁的犯罪记录能涉及其子女的政审,不能误人子弟呀?
你报考公安系统的政审不能通过,可以选择别的专业。不能光听人家讲好听的,误导你!!

网友(4):

公务员政审,除了父母犯罪,这几种情况也会影响你的政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