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的学前教育方针是动员和依靠社会各方面力量,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发展幼儿教育事业。
1981年10月,国家教育部颁布《幼儿园教育纲要》,11月初提出:幼儿园的教育任务是通过游戏、体育活动、课堂教学、劳动、娱乐活动和日常生活等7种教育手段来完成的,任何一项不可偏废。
课堂教学以游戏为主,教学方法通过直观和感官作用,提出“寓教于乐”,克服幼儿教育小学化的倾向。
1990年教育部颁发《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随着《条例》和《规程》的实施,使幼儿教育逐步走上正规化、规范化、科学化,实行保育与教育相结合,对幼儿开展体、智、德、美诸多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从幼儿的实际出发,开展启蒙教育,促进身心和谐发展,幼儿教育走上了良性发展的轨道。
扩展资料
对0岁至入小学前儿童实施教育应遵循的基本要求。幼儿园教育工作的原则是:体、智、德、美诸方面的发展应互相渗透,有机结合;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符合幼儿的年龄特点,注重个体差异,因人施教,引导幼儿个性健康发展;面向全体幼儿;热爱幼儿,坚持积极鼓励、启发诱导的正面教育。
合理地综合组织各方面的教育内容,并渗透于幼儿的一日生活各项活动中,充分发挥各种教育手段的交互作用;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良好环境,为幼儿提供活动和表现能力的机会与条件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中。
依据0岁~6岁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学前教育的原则可概括为:
(1)从胎教开始适应各年龄发展和个体发展的教育;
(2)促进学前儿童体、智、德、美的良好发展与个性的健康发展;
(3)成人对学前儿童的照管与教育相结合;
(4)以兴趣诱发,在游戏中成长;
(5)创设适宜的环境,发挥其教育的功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学前教育
我国学前教育方针:
(一)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学前教育对幼儿身心健康、习惯养成、智力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科学保教方法,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到2020年,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基本普及学前两年教育,有条件的地区普及学前三年教育。重视0至3岁婴幼儿教育。
(二)明确政府职责。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城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加大政府投入,完善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给予补助。
(三)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努力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普及程度。着力保证留守儿童入园。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改扩建、新建幼儿园,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富余的校舍和教师举办幼儿园(班)。发挥乡镇中心幼儿园对村幼儿园的示范指导作用。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学前教育。
学前教育是学前教育学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构成学前教育学的科学体系的一部分。儿童是人生智力发展的基础阶段,又是发展最快的时期,适当、正确的学前教育对幼儿智力及其日后的发展有很大的作用。
超常儿童的形成、发展,无一不与适当、正确的学前教育有关,尤其是智力方面的学前教育。学前智育是一个多方面的培养过程。对学前儿童的心理健康关注也不可小觑。这个年龄段的儿童心智发展极不成熟,需要家长及幼师积极的引导。
但总体上看,学前教育仍是各级各类教育中的薄弱环节,教育资源严重不足,城乡发展不平衡,师资队伍不健全,一些地方“入园难、入园贵”问题比较突出。
“十二五”时期,学前一年毛入园率提高到85%。到2020年,学前教育一、二、三年毛入园率分别达到95%、80%、70%。
充实队伍,强化师资。幼儿是娇嫩的花朵,幼师是护花的园丁。截止到2013年4月全国在园幼儿近3000万,幼儿教师只有130万,有较大缺口。今后10年,我国学前三年适龄儿童人口将增至约5000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学前教育
我国学前教育方针:
(一)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学前教育对幼儿身心健康、习惯养成、智力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科学保教方法,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到2020年,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基本普及学前两年教育,有条件的地区普及学前三年教育。重视0至3岁婴幼儿教育。
(二)明确政府职责。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城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加大政府投入,完善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给予补助。加强学前教育管理,规范办园行为。制定学前教育办园标准,建立幼儿园准入制度。完善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标准,切实加强幼儿教师培养培训,提高幼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学前教育的宏观指导和管理,相关部门履行各自职责,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发展学前教育。
(三)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努力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普及程度。着力保证留守儿童入园。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改扩建、新建幼儿园,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富余的校舍和教师举办幼儿园(班)。发挥乡镇中心幼儿园对村幼儿园的示范指导作用。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学前教育。
教师法,教育法,职业教育法,以及建国以来党和国家关于教育的方针、政策都规定:学前教育,普通教育,职业教育都是党的教育事业的一部分,应享有同等法律地位。厂办校,公办校是党和国家几十年奉行的“两条腿走路”办学的两条腿。国家现在有钱了,可以一条腿走路了,因此可以自残手脚,但不应自惭形秽。没有厂办校这条腿,中国的教育,怎么可以走到今天?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党和国家多次肯定,职业教育的主力是国企职业教育的教师。对于共和国职业教育的一代功臣,有关部门拒绝承认他们的教师身份,执意按普通工人给他们发放养老金,不仅非法,亦属不义,更非明智,实为天下所不齿。
保教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