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下列建筑应设置DN65 的室内消火栓:
1、超过5 层或体积大于10000m3 的办公楼、教学楼、非住宅类居住建筑等其它民用建筑;
2、设有室内消火栓的人员密集公共建筑以及低于本规范第8.3.1 条规定规模的其它公共建筑宜设置消防软管卷盘;建筑面积大于200m2 的商业服务网点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
二、下列场所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除不宜用水保护或灭火者以及本规范另有规定者外,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 任一楼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2 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 的展览建筑、商店、旅馆建筑、以及医院中同样建筑规模的病房楼、门诊楼、手术部;建筑面积大于500m2 的地下商店;
2、设置有送回风道(管)的集中空气调节系统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 的办公楼等防排烟系统公共建筑中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且建筑面积大于300m2 的地上房间;长度大于20.0m的内走道;
三、下列场所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0m2 或总建筑面积大于6000m2 的商店、展览建筑、财贸金融建筑、客运和货运建筑等;
四。应设置消防应急照明灯具:
观众厅,建筑面积超过400m2 的展览厅、营业厅、多功能厅、餐厅,建筑面积超过200m2的演播室;
扩展资料:
防火消防安全措施,每个宿舍明确防火责任人,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及大于60W的灯泡,禁止用电热棒烧水,禁止在宿舍燃烧纸张物品。
1、建立防火安全制度。
2、严格控制火源。
①施工现场建立集中吸烟区。
②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电器,严防电器线路引起火灾。
③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
3、按防火平面布置图,落实消防器材,挂设防火标志。
4、木工加工场及支模的电锯旁必须每班清扫木屑、刨花,运到地面指定地点堆放。
5、建立一支由项目经理、技术人员、施工员、质安员、工人组成的义务消防队。
6、加强防火安全教育,并在宣传黑板上宣传发生火灾事故的教训。
7、建立定期防火检查制度,定期更换灭火器药剂。
8、每个宿舍明确防火责任人,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及大于60W的灯泡,禁止用电热棒烧水,禁止在宿舍燃烧纸张物品。
9、施工现场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易爆物品堆积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产区等区域。
10、施工现场夜间配备照明设备,并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安排义务消防队值班。
11、同各班组签定防火安全协议书。
12、施工现场用电,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火灾。
13、禁止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设物或堆放可燃物。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防火消防安全措施
一、下列建筑应设置DN65 的室内消火栓:
1、超过5 层或体积大于10000m3 的办公楼、教学楼、非住宅类居住建筑等其它民用建筑;
2、设有室内消火栓的人员密集公共建筑以及低于本规范第8.3.1 条规定规模的其它公共建筑宜设置消防软管卷盘;建筑面积大于200m2 的商业服务网点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
二、下列场所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除不宜用水保护或灭火者以及本规范另有规定者外,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 任一楼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2 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 的展览建筑、商店、旅馆建筑、以及医院中同样建筑规模的病房楼、门诊楼、手术部;建筑面积大于500m2 的地下商店;
2、设置有送回风道(管)的集中空气调节系统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 的办公楼等
防排烟系统公共建筑中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且建筑面积大于300m2 的地上房间;长度大于20.0m的内走道;
三、下列场所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0m2 或总建筑面积大于6000m2 的商店、展览建筑、财贸金融建筑、客运和货运建筑等;
四。应设置消防应急照明灯具:
观众厅,建筑面积超过400m2 的展览厅、营业厅、多功能厅、餐厅,建筑面积超过200m2的演播室;
扩展资料
有关具体的消防安全检查依据,除了上述《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8条外,在公安部令第120号《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的“
第二章 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和内容
第六条 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有:
(一)对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也有依据。
其具体手续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的第8条:“
第八条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四)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场所平面布置图;
(五)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第九条 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一)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合格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抽查合格;依法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但没有进行备案抽查的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二)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三)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员工是否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四)消防设施、器材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完好有效;
(五)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六)室内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七)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1、国家对商铺当然会有消防方面的要求,而且要求是很多的。
2、3000平方算是比较大了,开业前应该经过消防部门检查合格才行,要求必须有消火栓、灭火器、消防疏散指示、防火门等一系列的东西。
3、建议向当地消防部门咨询或投诉。
扩展资料
商店必须建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商店的法人代表或行政第一把手要对本店的消防工作负责,可有一名主要领导分管安全工作。
营业部、班(柜)组应设防火负责人,岗位设消防安全员。推行安全目标管理,实行逐级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大中型商店要配置一定力量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五百人以上的单位要配备专职防火干部,五百人以下的可配备兼职防火人员
商店必须建立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义务消防组织,分工明确,定期开展活动和演练。
承包经营的商店(场),在承包合同中必须明确安全责任,并保证安全。在承包期间必须遵守本规定和有关消防安全法规。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器材。
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有关规定,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组织制定各项防火安全制度,划分防火责任区域,指定区域防火负责人,抓好防火安全责任制和落实各项安全制度。
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业务技术知识的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灭火技能。
制定本单位灭火应急方案,组织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演练,以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定期分析、研究消防安全工作,开展防火安全检查,解决存在的问题,整改事故隐患。
组织扑救火灾,协助公安消防部门查清发生火灾的原因,严肃处理。
(七)定期总结本店(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参考资料:商业零售商店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百度百科
1、国家对商铺当然会有消防方面的要求,而且要求是很多的
2、3000平方算是比较大了,开业前应该经过消防部门检查合格才行,要求必须有消火栓、灭火器、消防疏散指示、防火门等一系列的东西
3、建议向当地消防部门咨询或投诉
我购买的商铺现租给酒店变成消防通道,不知是改造的,还是开发商将消防通道当商铺出售给我的。以后可以恢复成商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