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七大新农村建设

2024年11月14日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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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七大:新农村建设
  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回顾党的十六大以来的工作时说,这五年是改革开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取得重大进展的五年,是我国综合国力大幅提升和人民得到更多实惠的五年。几年来我国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飞速发展便是有力的见证。
  农民越来越多地分享到发展的成果

  十六大以来,全国各地落实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农业农村出现了多年期盼、十分难得的好局面。2006年粮食产量超过9800亿斤,自1985年以来首次实现连续3年粮食增产,粮食总产、单产和人均占有粮食产量这三项指标连续3年都呈增长趋势。2006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3587元,比上年增加332元,实际增长7.4%,为近10年来农民收入增幅之最,亦是1985年以来首次实现农民收入连续3年增幅超过6%。在自然灾害频发、上年基数较高、政策效应趋稳、贸易竞争加剧的情况下,近年来的农业发展比预想的要好,粮食产量比预料的要多,农民收入比预期的要高,实现了新农村建设的良好开局。十六大以来,农村的社会事业亦得到迅速发展。2007年在全国农村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1.5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享受到了真正意义上的免费教育。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7年扩大到了全国80%以上的县(市、区),长期困扰农民的“看病难、看病贵”将得到缓解。2007年在全国范围内已建立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广大农民群众从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中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实惠,越来越多地分享到改革开放和发展的成果。

  解决“三农问题”仍需长期艰苦奋斗

  几年来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是十六大以来,党中央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提出了一系列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的方针政策,并认真落实、有力贯彻的结果。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建设一个惠及十几亿人口的全面小康社会。此后,中央明确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确立了统筹城乡发展的基本方略,作出了“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在农村工作中采取了“多予、少取、放活”的重大措施。农村综合改革逐步深化,农业税、牧业税、农业特产税全部取消,支农惠农政策不断加强。2005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又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所有这些政策的提出和落实是农业和农村领域取得巨大成就的制度根源和体制保障。

  我国近几年来农业和农村领域的进步令人瞩目,但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制约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并没有消除,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矛盾依然突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的局面还没有得到根本改观,农村改革和发展仍然处在艰难的爬坡阶段,未来的路还很长。正如胡锦涛在十七大报告中所指出的,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在2006年2月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胡锦涛也曾指出,从本世纪头20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到本世纪中叶我国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经过几十年的艰苦努力。从更长远的时间看,即使将来基本实现现代化了,“三农”问题仍然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我们应按照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的,始终保持清醒头脑,立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的实际,树立长期艰苦奋斗的思想,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伟大历史任务的早日完成贡献出自己的力量和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