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让对方把发票退回,开这张发票的红冲发票 具体开红冲发票需要较多资料,可以先去税务咨询下需要什么资料,再提交上去,等待税务局批准开红票就可以。
二、小规模纳税人开具普通发票出现错票的,可以将开出的原发票收回(不得缺联)加盖作废章,之后开具原票额红字发票冲减当期销售,再开具新的、正确的发票就可以了。收回的作废发票附在红字发票存根后面备查。
三、因为已经申报过销项税了,所以只有拿到税务局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然后根据通知单号方能开具的;然后用红字发票做冲回销售的分录,最后再开正确的发票,并据以入帐做销售即可。
1、红字发票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红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红字)
2、开具正确的发票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3、当月的税额为零,因为该销项税之前月份已申报。
扩展资料: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中经常存在开票有误、发生销货退回以及开具发票退回等情况,需要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收回原发票直接按作废处理,重新开具发票。
这种方式对开票方来说,操作简单,方便快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三条规定: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但是,税务机关对专用发票的作废条件规定相对严格,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专用发票
让对方把发票退回 然后开这张发票的红冲发票 具体开红冲发票需要较多资料 你可以先去税务咨询下需要什么资料 然后再提交上去 等待税务局批准开红票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