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交的定金,中途不想买房了,开发商不退我定金二万元,这有法律依据吗?

2024年11月17日 18:44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有未签订相关的协议,如果没有,肯定可以要求退回定金。 定金指合同当事人为保证合同履行,由一方当事人预先向对方交纳一定数额的钱款。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这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定金罚则。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九十条规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第九十一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因此从法律角度看,定金有双重性质。第一,它可作为合同的担保,以保证合同履行。第二,可以起到合同成立的证明作用。定金作为一把双刃剑,还具有惩罚性。即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要双倍返还定金。定金作为法定的形式,法律有其具体的要求:1、形式要件,必须签定书面的形式;2、数额的限定,定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20%;此外在选择赔偿时只能在定金和违约金中选其一。祝你好运!

网友(2):

一、定金是否可退关键在于定房协议是否具备了所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不具备的,可以有关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为由不能继续签订买卖合同,从而要求退还。

二、定金的违约性质确定:
1、定金的性质可以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定金具有互不排斥的多重性质。例如,对立约定金,当事人可以约定在正式订立主合同后,定金不予以返还,而是转而用作违约定金;对于成约定金、证约定金,亦可通过约定使其给付后同时具有违约定金性质。
2、在有些情况下,即便当事人未约定,也可以推定定金兼具约定性质以外的其他性质。如违约定金、解约定金和成约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而从合同存在必能证明主合同的存在,故上述三种定金当然同时具有证约定金的性质。
3、当事人未对定金性质作出约定时,应当作出相应的推定。一般情况下,应当推定该定金仅具有定金的一般性质。根据《担保法》规定的立法精神,我国的交易习惯以及司法实践的普遍认可,我国定金的一般性质应当为违约定金。

网友(3):

签订购房协议前一定先看购房合同样本,如果你能证明在签订购房协议前房地产公司没有向你本人出示购房合同样本的,这定金完全可以要回来的,贷款方面的问题你最好是进行录音取证。

回答者:东莞购房咨询网

购房者签订购房协议后,由于一些房地产公司对示范本中的面积增减处理条款、质量赔偿条款、交付条款、违约责任条款进行修改,并且将修改后的内容事先印制作为示范合同的补充条款并作为不可协商的条款,如购房者对购房合同不能达成一致,开发商往往会以购房人违反定购房协议约定为由不予退还定金,为避免纠纷,购房者应尽量不要直接签订购房合同。

建议你请律师陪同,律师有时不仅仅是法律方面的专业人士,有时还是你的见证人,让中介或开发商无法回避问题。交定金不买房,在什么情况下能拿回定金,恐怕普通老百姓没有几个人了解。当你带上律师去购房,就大可不必担心这些问题。律师会给你许多提醒和建议,律师去了还可以做见证,不用担心某些没有信用的房产商诬陷你没有谈过这些承诺。有了律师的参与,这些问题可能就会提早有心理预期,万一遇到问题也会找到捷径解决。购房时请个律师需要费用大约是总房价的1.0%。

网友(4):

  1. 双方可以协议解决。

  2. 首先要看一下商品房预定协议书中有没有关于房产什么时间交房的条款,具体时间是怎样的。如果开发商没有超过原来规定的时间交房,是没有权利要求退回定金的,不然只能找认识的有关系的人要回,不然很难解决。

  3.  只能从其它方面寻找证据,比如开发商的宣传单和其它证件有没有说明时间,如果什么都没有,只能通过起诉由法院判决了。

网友(5):

我当初就是通过“购房权益维护社”这个公众号,他们给出方法并指导我成功拿回定金的,跟开发商协商、走法律途径、闹事什么的都行不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