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制定的会计法规制度对此没有规定,你可以根据集团公司的会计财务制度处理。如果集团公司没有相关的规定,我个人认为加上集团公司的企业标示,也是对集团公司的认可,也是一种广告。是好事,可以加。
虽然国家制定的会计法规制度对此没有规定,但作为单位对外的严肃报表,已有编制单位栏目可供填写单位名称,再在财务报表中添加集团公司的企业标识,个人觉得不甚妥当,有画蛇添足之嫌。仅供参考。
没具体要求,建议加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