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若成立非盈利性的机构,需要去税务部门登记吗?

2024年11月30日 18:36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目前,国家不断鼓励自主创业,很多人都在摩拳擦掌,想要注册一家公司。但是有对注册公司的相关知识不太了解,今天呢企盈小编就给大家来讲下关于公司注册完成后要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吗的问题吧,欢迎大家来阅读讨论。
其实,这个问题实际上就是,选择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的问题。在增值税管理上,把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这两种类型的纳税人在税收规定、申报缴纳税款、计算方法等方面有着很大的区别。下面简要介绍一下:
一、计税方法不同
一般纳税人适用于一般计税方法,可以利用税款抵扣的方式来计算增值税,也就是说,他当期需要缴纳的增值税=本期产生的销项税额—本期的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不适用于一般计税方法,适用于简易计税方法,也就是说,直接用收入乘以征收率来进行计算缴纳,征收率一般为3%,不动产销售等特别的业务适用于5%的征收率。
二、税收优惠
在税收优惠方面,一般纳税人除了传统的政策性优惠外,如免税农产品等,其他的相关优惠很少。
在今年深化增值税改革中,为小规模纳税人出台了一个非常大的增值税优惠,就是每月不超过10万元的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按季申报的可以享受每个季度30万元销售收入的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这个优惠政策是一个空前的,对于中小企业来讲是一个很大的政策红包。
三、客户需求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在业务开展方面,需要根据客户的需求来开具发票,很多的客户是需要专用发票,而小规模纳税人,除了8个试点行业可以自行开具发票专用发票外,其他的小规模纳税人都不能自行开具发票,要到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因此可能对业务开展是有一些影响。
第二,由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3%征收率,而一般纳税人适用13%的税率,如果含税价相同的情况下,客户方更希望获得13%税率的发票,这样可以获得更多税款抵扣,在企业所得税费用扣除方面也能获得更大的优势。
四、类型转换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将来的发展需要,随时可以申请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一般情况下,不能再转为小规模纳税人。今年国家又出台了一个优惠政策,就是在2019年12月31日前,连续12个月累计销售收入不超过500万的一般纳税人,可以申请转回小规模纳税人,这是一个很特别的优惠政策,而且只是到今年年底。到明年,还不知道有没有,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一般纳税人是不能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一旦选定,一般纳税人基本上就不能再回头选择为小规模纳税人了。
因此你是否选择一般纳税人,还是要根据自己的情况,和客户的需求来慎重选择。

网友(2):

需要的。首先要到税务部门进行非营利性组织资格进行备案,然后税务机关确认该资格,在企业所得税上进行税收优惠。具体政策如下,详情建议你咨询一下主管税务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规定,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可以免税。因此,为规范非营利性组织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作为新企业所得税法的配套措施,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明确了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范围,主要包括:

  (一)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二)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三)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四)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本法规中的“非营利组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规定,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可以免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明确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组织:

  (一)依法履行非营利组织登记手续;

  (二)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

  (三)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

  (四)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

  (五)按照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六)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

  (七)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产。

  前款规定的非营利组织的认定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因此,依据上述规定,对于非营利组织的认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颁布财税[2009]122号文件的同时,下发了《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3号),在实施细则的基础上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进行了细化明确。不仅规定了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必须同时满足的九项条件,还强调已认定的享受免税优惠政策的非营利组织如发现六种情况,应取消其资格并给予相应的处罚措施。

  财税[2009]122号文件规定,上述政策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如发现需要纳税调整情况,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86号)作出特案规定,对于2009年5月31日后确定的个别政策,如涉及纳税调整需要补退企业所得税款的,可以在2009年12月31日前自行到税务机关补正申报,不加收滞纳金和追究法律责任。

  对企业多缴税款的处理,根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税发[2009]79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应按规定程序及时办理企业所得税补、退税或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纳所得税款等事项。

网友(3):

  非盈利性的机构,不需要去税务部门登记,只是需要去工商部门登记注册。

  如果是非盈利性机构就不是法人的营业执照,也就没有税务登记证的。

  非赢利性的组织机构不用缴纳任何税收。如果是营利性的个体诊所要领取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一般来说非营利组织不需要缴税,但也不是绝对的。具体要看什么收入。
  在我国,一般来说,作为一个组织,可能需要缴纳的税种主要有营业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契税、企业所得税等几种。下面具体分析社团即非营利组织需要纳税的情形。
  (一)营业税:在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时需要缴纳营业税。其中应税劳务指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等行业提供的劳务。社团一般不会涉及,但是如果举办了培训等业务,并取得收入的,以及出租房屋并取得收入的,就要缴营业税,税率5%。会费和捐赠收入不需要交营业税。
  (二)增值税: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就要交增值税。社团一般不会有这些业务。
  (三)城市维护建设税:如果缴纳了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就要按这三种税的税额的1-7%交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市区7%,县、镇5%,其余地区1%)。
  (四)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产,需要交纳房产税。自用的,以房产原值扣除10-30%后的余值,按1.2%的税率缴税;出租的,按租金收入的12%缴税。但经政府批准设立或登记备案并由国家拨付行政事业费的社会团体,以及非营利性的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院等卫生机构、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可以免税,但是出租的部分,仍然要上税。
  (五)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土地,其产权人需要缴税。免税的范围基本同房产税。
  (六)印花税:凡是书立、使用、领受印花税法所列举的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应缴纳。印花税共有13个税目,主要是各种经济合同以及营业帐簿、产权证等。税额一般不大,可以忽略不计。
  (七)契税:转移土地、房屋权属,需要缴纳契税。税率为3-5%。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
  (七)企业所得税:按照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税法)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法规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需要纳税的收入种类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但收入中的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不需纳税。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新税法本身对此没有明确界定,是否符合免税条件,主要看国务院及国务院财税部门的规定。
  按照新税法出台之前(现在应仍为有效)的规定,社会团体取得的各级政府资助,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社会各界的捐赠,都免征企业所的税。
  另外,如果社会团体工作人员的个人收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单位负有代扣代缴义务。
  会费和捐赠收入,属于社团的主要收入来源,其资金性质为社团集体资产,应按照省级财政、民政部门的规定,使用专门的票据收取(不能使用白条、自制收据以及税务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