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成员中,只有一个由农村户口转为城市户口,以前所承包的山林和田地,是可以继续承包的。
家庭成员中,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县或镇),以前所承包的山林和田地,可以继续承包。
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交回,不能再继续承包土地。
法律依据:《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六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我觉得根据《土地承包法》的规定的精神,按人分包的土地要退出承包,投标承包的可以继续。你再好好学学这部法律。以上意见供参考。
当然能继续承包下去了啊,因为你有承租合同的啊!
对于农业户口的优惠政策可能你就享受不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