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工作,女方因带孩子无工作,那离婚时,男方的工资存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

2024年11月17日 20:45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你这个‘’结婚”有没有去办理登记手续啊?如果办理了之后按道理女方的户口就会迁到你家去了。只要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就是法律上的结婚,因此你的工资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农田的话,只要不是结婚后再分农田而且女方也分到有,否则女方没有农田,离婚的时候婚前的财产还是属于婚前拥有的那个人的。

网友(2):

针对你提出的问题,本律师做如下解答:
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双方有财产约定外,婚内双方收入都是夫妻共同财产,男方的工资存款及农田收入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你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

网友(3):

  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称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下列财产:
  (一)夫妻双方或一方工资、奖金、津贴及其他工资性收入;
  (二)夫妻双方或一方生产、经营的收益所得;
  (三)夫妻双方或一方通过其知识产权获得的收益。是指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夫妻双方或一方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主要是指: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夫妻对上述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和支配权,这里的有平等的处理权和支配权有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第二层含义是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